提问者:13****53 时间:2018-03-02 09:13:26 所属分类: 其他 - 法律纠纷
本人已婚,无购房资格。姐姐已婚,有购房资格。现使用姐姐购房资格购买成都市区房屋,男方无购房资格,产权只写女方名字,假如离婚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女方单独所有?用她姐姐购房资格买房存在哪些风险?怎样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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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廷 擅长买房 擅长贷款 10109666
2018-03-04 11:57:14
链家周玉廷很高兴为您解答。
风险您可以参照此图了解一下:
上述风险无法避免,只能相对的减小争议(但是所有签署的协议公证的都要合法):
一:1.因为您姐姐是已婚,首先需要做公证协议,内容包括出资人,月供承担人都得是您自己,因为资金一旦涉及到您姐姐,就会涉及到婚姻法的一些内容,就会关系到您姐姐的爱人。2.内容还要涉及以后的出售,房产本身和增值收益的归属问题。因为写的是您姐姐的名字,并不能约定由您来处置房产,也就是可能涉及上述图片所说的最后一条风险。这是物权法规定,无法该改变。(且很多公证处并不愿意出具此类公证)
二:您需要做一个顺位抵押,一定程度的保障您对该房产的部分权益。
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回答,并不建议您借名购房,很多风险和争议只能相对减小,并不能完全避免。
用心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或致电我头像旁的400电话咨询。
满意请点赞和采纳问题,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王晋芸 擅长买房 擅长卖房 4008550358转38846
2018-03-02 20:40:23
链家地产王晋芸,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种属于婚内财产,产权登记为单独所有的,女方可单独处理该房产,只需要男方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您这种借名买房的方式也是有风险的,第一名义产权人反悔或者偷偷将该房产出售,而出资人又没有证据证明其为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以及产权人的,要想取得产权或收回房款就会很困难;第二,如借名购买的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买房合同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第三,在过户给出资人前,如果名义产权人有债务或离婚纠纷等情况,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第四,房屋满足过户条件的时候,名义产权人不一定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出资人有房子无法过户的风险。
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或致电400咨询。满意可以点赞或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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