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售出税费问题

提问者:15****65  时间:2017-04-27 21:09:13   所属分类: 交易过户 - 税费计算

你好,你们科普知识准确么?本人问过成都房管局,赠予售出需要缴纳20%房产税,到底哪个可信?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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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跃建 擅长交易 擅长贷款 4008279517转01071

    7

    2017-04-28 16:17:22

    您好!

    您问题描述的问题,赠与出售时需要缴纳20%的房产税,是针对被赠与的房产再出售时,出售人出售的这套房屋(被赠予的房产)不是家庭为单位四川省范围内唯一住宅且取得产权证时间未满五年,所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注,税种是个人所得税,非房产税)。若出售人出售的房屋是家庭为单位在四川省范围内唯一住宅且满五年,则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详情您可参照下图: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希望能帮到您!

    追问:
    想追问下赠予后售出时的核税价是怎么定价的?成本价是指受赠当年的市场价么?可赠予不不存在交易,如何理解这个成本价呢?
    追答:
    您好,受赠后再次出售时的核税价根据当年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的对应房屋的指导价。表中指的成本价是指当年受赠时房屋的核税价格(每一套房在成都市城乡房管局都有相应的核税指导价,在契税发票均有体现)。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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